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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和个人都要受到哪些处理?
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: 2026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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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%至80%的罚款;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,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%至100%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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